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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住房保障:下列家庭不得确定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享补对象

    信息发布者:datian
    2017-07-20 17:20:27    来源:红网慈利分站   转载

    红网慈利分站7月20日讯(通讯员 王钢)日前,慈利县专门召开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,围绕“一超过、两不愁、三保障”脱贫目标,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,并就年度享补对象条件结合湖南省住建厅的文件要求予以细化。

     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将不得列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享补对象:1、未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标注为“十三五”改造信息的; 2、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; 3、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、在实体企业中担任负责人(含农村合作社负责人)或拥有股份的(农村合作社除外); 4、家庭拥有非营运家用小车的; 5、家庭拥有1辆以上营运车辆的; 6、家庭在城镇中拥有房产信息的; 7、人户分离外出两年以上(含两年)的; 8、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; 9、已纳入拆迁或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; 10、近年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、新建砖瓦房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已现仍住危房的。

      2017年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0户,国家和地方补助资金为1.4万元/户均, 重点支持该县80个退出贫困村危房存量“清零”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农村分散供养人员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资金扶持和帮扶力度将进一步加大,确保农村贫困户的住房安全。

    【作者:慈利县住建局  王钢】【责编:李虹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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